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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利用一方账户作案,另一方有罪吗?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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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需要审核才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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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221.10.152.40
留言时间:
2008-11-15 9: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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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利用一方账户作案,另一方有罪吗?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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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在前夫公司上班,他利用我的账户收钱和打款,离婚后我知那些钱是不合法的。问我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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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221.10.154.67
留言时间:
2008-11-14 10: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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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客户: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情况,本律师回答如下: 你前夫利用你的账户收钱打款,从事犯罪活动,如果你没有参与活动,也没有分赃,不能构成共同犯罪,所以你不须承担责任。
以上回答是依据你提供的情况进行的回答,所以仅供参考,如果需详细咨询,请电话或者通过QQ联系,欢迎到四川南北律师事务所咨询。
邱辉律师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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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邱辉律师
回复时间:2008-11-15 14: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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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律师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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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一名汽车修理工,因今年5.12地震被龙泉交通局派往灾区救灾,后来国家就给我救灾期间的工资。共计1900元。结果我所在的厂里知道后,让我把工资1900元交给厂里,我没交,厂里就扣了我的工资1900元。这中做法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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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222.211.131.186
留言时间:
2008-11-4 19: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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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客户: 你好,依据你所陈述的情况,本律师认为陈述不是很清楚: 不知你与龙泉交通局是什么关系,你是以厂方还是交通局的名义去灾区救灾。在你去灾区,厂里是否给你发了工资,区交通局发给你的是补助还是其他费用。请将以上情况提供。本律师再作答。 以上情况,欢迎到律师事务所或者QQ咨询。
邱辉律师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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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邱辉律师
回复时间:2008-11-5 15: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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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纠纷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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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律师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在2007年还在川音读动画设计专业,后来觉得四年大学很浪费时间又听说成都的一个蓝谷数码学院能签合同包分配工作,所以就退学去了蓝谷学校,当时签了合同是说学习八个月实训学费一万五千块钱,学习动漫游戏,刚开始学得还可以感觉充实,2007年10月去的,,每门课学一点就算了,当时老师说我们班上分平面和三维,老师说让我们选择,所以我选择的平面,但是过了年第二学期开始平面课就基本讲完了,学校主要就在上三维课程,我们培训班有十多人,有两三个选的二维平面,当时课上完但离课程结束时间都还几个月,感觉自己学得不好叫老师补但老师说我们人少不补我们的课,老师也不安排我们实习叫我们自己去找公司实习,所以我们回去试图自己找公司,但那些公司都不愿意要实习生,除非给钱去学习,后来打电话给老师叫学校安排实习,但老师刚开始接电话说不安排我们平面实习,后面打电话也干脆不接电话了,一拖到现在快半年了,现在我们再次找学校退学费,三维同学也都毕业有几个实习了有几个没有实习,而实习了的也没有找到工作,学校大部分学生没有工作,老师说和我们协商,我们交了一万五的学费连最重要最常用的软件的基本工具也没有学完,叫我们怎么去找工作,白白浪费了我们半年时间,我们现在要求学校退还我们学费,希望能得到李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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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221.236.50.163
留言时间:
2008-10-27 16: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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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客户: 你好!欢迎光临本站,依据你提供情况,很同情你的遭遇,我们认为,为更准确了解情况,回答你的问题,需要你向我们提供相关培训合同。或者直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非常抱歉。
邱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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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邱辉律师
回复时间:2008-10-28 1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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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和宅基地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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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几年前 我离了婚,当时因为年轻,什么也没要,就一个户口在我身上,我现在想要土地和宅基地,村上会给我吗?我可以找人代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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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125.70.90.232
留言时间:
2008-10-23 14: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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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客户: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情况,本律师根据国家法律答复如下: 如果你是本村的农村居民,你有权要宅基地和承包本村的土地,但需向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批。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欢迎到律师事务所和电话或者QQ咨询。
邱辉律师 200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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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邱辉律师
回复时间:2008-10-23 16: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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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窃或销毁会计凭证犯什么罪?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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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公司的会计因不称职被解雇,心怀不满,趁公司工作人员不注意的时候盗窃了部分会计凭证,被发现后却极力抵赖,拒不交出,给公司造成极大影响,请问这种情况,该会计犯了什么罪?一般怎么量刑?如果会计凭证不仅被她盗窃,而且已经被销毁,那又该如何量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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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125.69.120.183
留言时间:
2008-10-21 20: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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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客户: 根据你提供的事实,依据国家的法律解答如下: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你单位会计的行为,关键是否构成情节严重。
邱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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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邱辉律师
回复时间:2008-10-22 8: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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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助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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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4号出了一场交通事故,我负全责任,昨天死亡一人,还有1个在医院,脚骨折,请问要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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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218.6.204.210
留言时间:
2008-10-17 11: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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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客户: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情况,根据《刑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器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且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由于你没有提供具体情况,请根据上诉国家法律的规定,按照你交通肇事的事实和造成的后果,进行对比可以知晓,如需进一步咨询。请来电或通过QQ咨询。
邱辉律师 200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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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邱辉律师
回复时间:2008-10-17 16: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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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问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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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辉律师:
你好!
我问的是一妇女在一个镇上的医院(公)生小孩,出了事故,导致大人和小孩均死亡,法医尸检定为医疗事故一级,那这种情况可要求其从那些方面赔偿损失,在多少钱范围较为合适,另外,医院只同意赔偿大人的死亡费,不认同小孩的,医院认为当时征求了大人意见,救大人,不要小孩,但小孩是在接生的过程中死亡的。只是在事故鉴定中没对小孩的死亡鉴定,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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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124.161.117.165
留言时间:
2008-10-12 13: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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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客户: 你好!按照你提供的情况,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按照事故发生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赔偿30年,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交通费、住宿费据实支付、精神损失费可以要求5-10万, 上诉意见仅供参考。若需详细咨询,请带上相关材料到四川南北律师事务所。
邱辉律师 200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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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邱辉律师
回复时间:2008-10-12 22: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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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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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邱律师:医疗事故定为一级的可以要求医院赔偿损失多少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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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124.161.117.126
留言时间:
2008-10-11 23: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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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客户: 你好!由于你提供的情况,不知是一级医疗事故还是一级伤残,不过一赔偿下列费用: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具体费用,请详细说明情况。 上诉意见仅供参考。
邱辉律师 200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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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邱辉律师
回复时间:2008-10-12 12: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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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lj3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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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222.209.200.24
留言时间:
2008-10-5 15: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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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邱辉
回复时间:2008-10-5 22: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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